摘要
企业破产程序是企业生命周期的终结阶段,破产过程中的破产财产的认定、处置关涉股东、债权人、国家等法律主体的利益。破产企业所有的碳排放配额具有法律属性、流转规则层面的特殊性。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破产财产的认定标准却较为含糊,对于破产企业持有的碳排放配额的处置存在较大的理论和实践争议。使用法解释方法能够帮助明确碳排放配额的法律属性,规范其在破产程序中的流转规则,进而促进破产程序公平、高效,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目标。
出处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28-136,共9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强省项目“公共文化服务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建设研究”(2025JYQS1296)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点资助课题“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研究”(GFZDKT2024B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