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需要国家干预说”的前提:何为“干预”和“需要干预”二、“需要国家干预说”的目标:国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逻辑三、“需要国家干预说”的过程:立法、监管和司法四、结语“需要国家干预说”是我国经济法学理论中的重要学说,其形成于中国市场经济起步、法治国家构建初期,并历经了亚洲金融危机、中国宏观调控实践检验,符合当前全球化与数字化趋势。“需要干预”一词一方面肯定了国家经济职能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将国家干预限定在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之上,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进行了辩证性的厘定。“需要国家干预说”在1993年5月召开的“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法经济法新课题学术研讨会”上首次提出,在此次会议上,李昌麒教授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制观念的更新》一文中首次提出了“需要国家干预说”的思想观点。
出处
《经济法论坛》
2024年第1期25-40,共16页
Tribune of Economic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