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化浪潮中,法律人类学面临着理论属性和学科价值的挑战。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们在研究视角、对象和方法层面做出了关于法律人类学前进方向和研究价值的反省与创新。其中,以万安黎为代表的法律人类学者试图基于知识人类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在将法律视为技术性命题的基础上,以现代社会的法律知识与技术为核心,专注日常非纠纷情境,展开系列民族志研究。借助“STS”(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科技与社会)的理论工具,她引导人文主义的法律研究者围绕法律技术性命题展开对现代社会法律体系的讨论,不仅提供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创新方案,也对法律知识生产、法律治理等本体论命题提供兼具反思性和实践性的理论启发。我国的法律人类学研究者应当吸收包括上述研究成果,争取法律人类学的经典和创新研究齐头并进,提供对本土命题的洞见。
出处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23年第1期289-320,共32页
Law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