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乡村生态环境问题特征、乡村这一特定“场域”特点及其承载的特殊公共利益诉求,乡村生态环境问题治理目标是一个历时性调整过程,其目标诉求不断发生变化,整体上是从生存性治理目标到发展性治理目标的转向。以此为基础,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需要进行结构性调整,具体地说,在治理主体上从分散主体到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治理方向上从碎片化到整体性治理、产业发展上从污染到绿色生态产业、治理方式上从污染治理为主到侧重生态环境修复以及治理效能上从物性到注重个性化和精神性调整。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68-77,共10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城下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19ZDA17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