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中,对虚假诉讼的刑事追诉效果不佳,存在识别机制不完善、民刑程序衔接不畅、证据发现认定难、刑事惩处不力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可归结为立法上程序阙如、实务上缺乏担当、学理上聚讼纷纭等。完善对虚假诉讼的刑事追诉,应注重建立多元化的识别机制,启动民事纠偏与刑事追诉程序,加强证据调取与审查,发挥指导性案例的引导功能、突出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构建完善的协同治理体系。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9期27-29,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制度的实施问题研究”(GJ2019D26)
2018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困境及其破解”(SK2018A029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