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庄子》自由思想的主观化解释取向,表现为解除自由与天理所表达的客观秩序的关联,通过去政治化方式达到对自由的审美化、境界化、心理化处理。这一解释取向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充分。充分理解《庄子》的自由思想,必须重视对《庄子》自由思想最核心的“天地之正”,后者关联着天道的视域。“天地之正”与“六气之辩”具有一定的张力,前者表现为万物各自遵循自身本性而呈现的自然秩序,而后者可以理解为这一秩序的某种偏离或变异。自由与“天地之正”的关联在于,它来自天道的自然秩序中的深层被动给予性,又以存在者自己的存在参与并承担这种给予性,完成这种给予性,也就是以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自然”。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15-123,共9页
Modern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