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公益监督作为我国检察机关新拓展的法律监督领域,为激发检察建议发挥公益监督的新效能提供了契机。检察公益起诉应恪守谦抑原则,关键是积极发挥诉前建议的起诉督导与违法纠正作用,有效实现诉前建议适用的督促程序与检察公益诉权行使的顺位运行机制。我国未来应以检察建议作为主要抓手,协调检察公益监督与起诉的序位关系,强化检察建议的强制"回复"机制,健全、完善检察建议适用的保障机制。
作者
蒋玮
李震
Jiang Wei;Li Zhen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9年第2期21-29,共9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甘肃省哲学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实务探索>(项目编号:YB068)之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