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自然资源权利配置本质上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此一过程,深刻涉及自然资源利用和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和谐,涉及资源权利的效率和公平、私益和公益的平衡等问题,所以,需要公众参与机制介入其中以促使这种公共决策的民主、科学。为此,国有自然资源权利配置之公众参与权及其诉权保障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对国有自然资源权利配置之公众参与权这一行政上的公法权利的诉权保障不能采取一刀切模式,而应区分公众参与的类型层次,对那些实质性公众参与权配给诉权,并且这种诉权的表现形式指向了公益诉讼。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67-79,共13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配置研究"(项目编号:15AZD06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