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供给侧改革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强调以"绿色发展"开辟改革新境界,实现资源供给的可持续。绿色债券作为环境治理工作过程中的绿色金融衍生品,是对"绿色发展"的响应。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高达360亿美元,市场广阔,但该产品毕竟在我国才刚刚起步,还存在着概念不明,法律支持不足,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应结合国情,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以界定绿色债券概念,将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以更好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完善企业环保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与法律责任体系,建立金融法庭以维护市场秩序与参与者的权益。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33-37,共5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绿色债券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XYCSW201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