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主体拥有很多经营、创新机遇的同时,也会面临不断变化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往往并存,有时交织在一起。法商融合要求财经院校应培养法商复合型人才。法商融合需要一整套机制的支撑。大学应引导学生锻炼思维,并在培养机制、师资建设、实践教学及其评价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出处
《新课程研究(中旬)》
2017年第11期38-40,共3页
New Curriculum Research
基金
贵州财经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财经院校法学专业实践育人模式改革与实践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