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数据是开展网络"扫黄打非"工作中认定"涉黄"违法犯罪事实的重要证据,其收集和认定甚至会直接影响"扫黄打非"中案件处理结果。当前,在"扫黄打非"实践中,电子数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存在较多问题,这在"快播案"中得到体现。执法部门在开展网络"扫黄打非"工作时应注意电子数据收集的合法性,需通过鉴真程序保障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同一性。
出处
《出版发行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61-63,共3页
Publishing Research
基金
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吉教科文合字〔2016〕第641号)
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项目(2016QY02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