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社会中非法集资犯罪猖獗,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交织,既涉及刑民实体法上的衔接,又关涉刑民程序法上的协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社会性、金融性特征以及扰乱金融秩序的认定为例,分析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实质界分;在程序选择上,坚持公权与私权并重的理念,遵循"刑民并行"程序,合理处置涉案财物。厘清此类案件中刑民冲突,提供一种解决方案,以丰富此类研究。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19-125,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非法集资案件刑名交错现象及其对策研究"的最终成果
项目号:FXY201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