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以张家口市草原补偿为例探究张家口市现行生态补偿机制短板,并在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
出处
《现代商业》
2017年第2期166-167,共2页
Modern Business
基金
北京市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14JDZHB007)(新一轮京张合作与跨省生态补偿研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项目(TDJD201401)(促进首都生态涵养区协调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研究)
(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绿色经济领域的中俄协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