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意义上社会保险的对象与劳动关系下的单位"职工"相契合,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领域,其对象渐渐趋向"公民化",覆盖所有的人群。当前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没有将灵活就业人员、农业劳动者、公务员等"非职工"群体纳入其中,造成不同群体的差别对待,这与社会保险制度分散风险的宗旨相背离。应顺应我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对象"公民化"趋势,以"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化论"理论为支撑,借鉴其它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减弱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的关联性,将"非职工"纳入工伤保险体系,使更多群体因工作损害享受工伤待遇。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51-160,F0003,共11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面二孩政策下的社会保障制度跟进研究"(项目编号:2017-ZZJH-6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法治建设中多元价值冲突解决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CFX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