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科恩、布坎南、柯林斯、坎贝尔以及希普诺维奇等学者运用分析哲学的概念分析方法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从而形成了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他们试图重构、修正和澄清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概念。他们对社会主义法的必然性、社会主义权利理念的本质属性、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分析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
出处
《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19-28,共10页
Philosophical Research
基金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英美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编号11XFX017)
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西北政法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当代思潮"青年学术创新团队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