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了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要特征的庭审方式,但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相伴而生的证据规则体系还远未建立,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庭审方式改革预期目标的实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有关证据可采性方面的规则,其对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与准确地适用法律意义重大。本文首先对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合理性进行了法理分析,然后考察了我国刑事诉讼有关传闻规则的立法规定,认为我国应当借鉴外国相关立法经验,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以完善刑事审判的庭审方式。
出处
《皖西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61-64,共4页
Journal of West Anhu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