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国际间的制度创新与移植的步伐。不动产证券化在国际金融日益全球化、自由化的潮流中找到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一新的融资模式迫切需要法律人给予关注,特别是其反映的法理、核心法律制度等新问题尤值得探讨。本文从四个方面对不动产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提出见解,即:(一)不动产证券化制度的法律价值目标和理念。(二)不动产证券化与债权制度和担保制度;(三)有关特设机构的设立和资产权利的真实出售的法律分析;(四)我国不动产证券化的立法构想。
出处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182-187,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