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在家工作(homeworking)被定义为“在家中为制造业或低水平服务业从事有报酬的工作” (Felstead et al.,1996)。这个简单的定义,说明了在家工作者是企业雇用的、以家庭为工作地点的“外包工”(outworker)。许多对以家庭为工作地点的劳动力调查研究显示,在家工作比较普遍地存在于劳动密集行业,往往与企业的制造或装配环节联系在一起。
出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47-49,共3页
Economic Theory and Busines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