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税收制度经过了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国家财政把国营企业所创造的盈利通过所得税形式参与分配。经过十年多的实践,其缺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已逐渐暴露出来。于是提出了税利分流的改革方案,并正在一些城市中试点。一、税利分流的基本内容和理论依据税利分流的基本内容是:降低国营企业所得税率,税利分流企业所得税率一律由55%降低为35%;取消调节税,改为利润分配,向国家承包,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实行税利分流的理论依据:其一是,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是国家以政权行使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关系。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91年第10期9-11,共3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