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解制度的发展离不开调解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体系化,其中调解员是调解制度的关键人员。中美两国在诉讼(附设)调解和诉讼外调解中,调解员具有不同的工作制度、资格、培训、待遇、职业规范等。分析了两国不同的调解模式,比较了两国调解员的市场化与司法化特征以及调解员职业化与社会化问题,提出了我国调解员制度发展和改革的建议。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期53-55,69,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