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涉及“创口或者瘢痕”的条款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有多条关于“创口或者瘢痕”的条款,但在学习和宣贯
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对于这些条款的理解还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争议。
除了轻微伤之外,《标准》中有关“创口或者瘢痕”的条款共有12处(表1),分列于头面部(包括头皮、面部和耳郭)、颈前部、肢体和体表等不同条款中。
出处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14年第2期140-141,共2页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