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公信是公众对司法过程及其结果在心理和行为上的普遍自愿服从,是一种以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为内在逻辑构成的理性认知和价值判断。司法权威作为形式要素能够实现社会对司法的普遍服从,强调服从行为的集体性和有效性;司法公正作为实质要素能够建构公众内心确认的自愿服从,强调意志的自觉性和自主选择性。司法公信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有机整合和共生的结果,是对司法主体、司法权运行方式、司法裁判结果和司法自我监督的信赖和认同,应当尊重司法公信生成规律,建构司法自我完善的综合机制,通过提升司法形象说服力、过程说服力、内在说服力和质效说服力提升司法公信。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209-214,共6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201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