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有关要求,为指导卫生计生系统科学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出处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32-132,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od Hygi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