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共同利益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一种客观实在。19世纪中叶以来,当现实的主体条件和现实的社会动因两方面皆具备时,人类共同利益及人类对它的意识渐趋明朗。人类共同利益是生态伦理学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这体现在生态伦理学的产生和形成、性质和功能、应用和实践、地位和趋势诸方面。因而,生态伦理学必须高扬人类共同利益的旗帜,致力于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建立全球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人类共主体形态的形成。
出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3期55-60,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