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吸毒人员主动交代轻微刑事犯罪被判短期自由刑,从而规避强制戒毒执行的现象在实践中十分常见。此现象暴露出行政强制措施与刑罚执行衔接上的问题。强制隔离戒毒与自由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处罚,不能折抵。社区戒毒是强制隔离戒毒的后续衔接,应防止其弱化和虚化。同时立足实事求是原则,严格审查吸毒人员主动供述的案件。对于明显出于规避目的的主动供述,认定自首应从严掌握。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4年第1期53-58,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