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2006年生效的《雇佣平等(年龄)条例》废除了默认的年龄歧视,却对基于合同的强制退休规定不细。2012年4月英国高等法院对"谢顿案"的判决并未形成禁止强制退休的一般准则,只是对强制退休的年龄歧视判断作了初步的分析,这意味着英国禁止强制退休的反歧视径路是一条缓慢的判例之路,企业有合理合法的理由时仍可约定退休年龄。英国禁止强制退休的反歧视路径为先禁止法定强制退休,后再逐渐禁止约定强制退休。在充分认识禁止强制退休的社会基础和英美法中反歧视思维的立法进路后,可考虑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修改时确立劳动合同因约定退休而终止的开放性制度,并确立约定退休年龄的合理标准,以求将来稳妥地实现全面的约定退休制。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63-71,共9页
Law Science
基金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FX091)"社会保险法基础理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