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长期以来过分注重保障未成年人权利,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暴力犯罪现象突出,成人化作案手段明显,未成年人再犯罪现象突出;对犯罪人的特殊预防功能的冲击,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一般预防功能的冲击,难以满足同罪同罚的刑法原则。在注重事后"轻缓化"处理的同时,应切实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寻求替代、弥补措施来降低对刑罚预防功能的冲击,在个体差别化待遇和维护法律的威严上找到平衡点,不断协调、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大格局,从而帮助未成年人走好人生关键的第一步。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3年第4期29-35,共7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