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7月MEPC62次会议审议和通过的MARPOL73/78公约附则VI修正案第22条,强制要求4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编制和实施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hipEnergyEfficiencyManagementPlan,缩写SEEMP)并取得国际能效证书(IEEC),2013年1月1日生效。据此,2013年1月1Et起,港口国检查官将验证船舶是否持有有效的国际能效证书(IEEC),而且MARPOL附则VI框架下的船舶可能需同时持有IEEC和IAPP两种证书,否则可能导致船舶被滞留。
出处
《航海技术》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64-66,共3页
Marine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