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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能否承受“垫付”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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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有关我国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消息引发各方热议。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试点“先看病后付费”。2012年,山东省已在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实行“先看病后付费”,2500家医院累计为患者垫付医疗费用达63亿元。医院能否承受垫付之重?如果这项制度推开,哪些配套保障措施应当跟进?中国医院协会法制专业委员会和美国乔治城大学共同合作研究的课题中,有关人员对此问题进行了讨论。
出处 《中国卫生》 2013年第3期68-72,共5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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