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系统性负投资的存在既与农村发展的要求大相径庭,又与金融公平的理念背道而驰。为了充分保障农村地区借款人的信贷权,促进信贷资源在城乡地区公平配置,确保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消费者之间权利义务公平分配,实现金融福利全民共享,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以对农村系统性负投资进行矫正。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规定强制性信贷义务,强化银行业竞争制度引导银行业进入农村开展业务竞争,实施倾斜性财税金融制度激励银行向农村地区发放贷款等均为可行且必要的制度路径。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64-167,共4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金融法制的进化"(2012106010204)
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金融公平与收入分配的互动及其制度构建"(505201210600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