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音乐教育中采用何种唱名法的争议一直存在,引发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唱名法认识的含混。唱名法在音乐生活中发挥着听、说、读、写的作用,具有音乐的"语言"的功能,听觉习惯和能力是唱名法内在的条件支撑,而唱名法的本质在于唱名思维方式这一核心。唱名法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包括年龄、专业、已有的唱名法基础与习惯、以及视唱练耳课的长远规划与教学安排等因素,遵循听觉生理发展规律,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尊重科学,以人为本。
出处
《中国音乐》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83-187,共5页
Chinese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