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在社会救助对象的确定中存在"应保未保"、"保不应保"、"应退未退"等瞄偏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申请者存在"福利欺诈"与"弃真错误",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兼有审查不力与"取伪错误",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缺乏可操作性的核对方法。"纠偏"的有效举措包括提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的审查业务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明确违规获取或给予救助资格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73-76,共4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JY144)
负责人汪柱旺
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ZDGG201208)
负责人李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