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行为作为主客体的辩证统一 ,决定了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不仅要比较犯罪成本与犯罪收益的绝对高低 ,还要权衡自身犯罪需求、犯罪偏好以及犯罪欲望的主体满足程度 ,其追求的是最大犯罪效用的获得。由于犯罪人的需求多样性和心理钝化效应 ,致使犯罪边际效用呈现递减特征。从犯罪效用的视角 ,运用犯罪边际效用递减特性 ,可以对一般犯罪现象和犯罪规律作出较好的解释或说明 ,并折射出降低犯罪人的犯罪效用是遏制犯罪的根本途径。
出处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0年第4期48-54,共7页
Journal of Jiangsu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