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深入,我国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日益得到重视,途径不断拓宽。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人民参与立法的渠道还不够宽,参与的程度还不够广,参与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参与的权力还没有得到很好保障,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面对我国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的新形势,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搭建各种利益诉求利益协商和对话平台,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快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进程。
出处
《人大研究》
2013年第2期1-1,共1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