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对《里耶秦简》【壹】中的"计""课"文本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计"是对现有国家资财的静态总结与统计,其考核对象是国家机构;"课"则是对国有资财增减情况的动态记录和监督,其问责对象是具体的职官和实际责任人。战国秦汉时期考课制度经历了这样的演变过程:战国时期仅依靠上计制度,秦代计、课分离,汉代又恢复了上计制度,但辅之以严密的监察体制。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64-69,共6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FRLX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