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引发的暴力事件也时有发生,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医患关系的不断恶化,已引起社会各界重视。有公开数据表明:仅2008全国就发生医疗纠纷一百万件,其中大部分发生在大医院,与其病原基数大有关。医疗纠纷不应单纯理解为医患之间的问题,政府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的领导者、司法部门等都应当做为一个责任去认真思考对待。我国培养的医生数量还远远满足不了医院发展速度和实际医疗的需求,尤其是大医院的医生承担着很大的医疗压力和医疗纠纷风险,大医院的床位数、手术台数与医务人员的比例严重失调,靠少部分医生的智力劳动去转化为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很难实现的。仍需考虑到疾病发生、发展,转归或恶化过程,必须允许医生对疾病有一个认识过程。
出处
《中国法医学杂志》
CSCD
2012年第B11期42-43,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