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2004年11月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就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简称指导原则),内容包括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学治疗。在正式发布此指导原则的同时还下发了1项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出处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44-4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Tuberculosis and Respiratory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