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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视力中视野缺损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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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低视力是指患眼的视觉功能减退,而不能用手术药物或常规的屈光矫正方法来改善者(一般指正视力低于0.3而优于0.05,另视野≤15°,≥10°的也属低视力)。其一般由不同的眼部疾患所致,并往往很多伴有不同的视野缺损,故在对低视力助视器处方中,考虑患眼的视野情况不可忽视。 当然,视野缺损的情况有很多种。按每只眼视野的四个象限可分为颞上、鼻上、颞下、鼻下等四种视野缺损;依据缺损空间位置和程度来描述双侧视野缺损可分为同向视野缺损、异侧视野缺损、完全性视野缺损、不完全性视野缺损和可重性视野缺损。
作者 王坤
机构地区 重医二院眼科
出处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00年第5期53-54,共2页 CHINA GLASSES SCIENCE-TECHNOLOGY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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