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扩大适用的成因与限制适用的规则 被引量:117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司法机关不当扩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范围,存在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不管基于何种原因,这种做法都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司法机关应当准确把握(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质与构成要件,限制本罪的适用范围。
作者 张明楷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43-55,共13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1

二级参考文献53

二级引证文献127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