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管县"改革、大部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体制改革是目前我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形式。各地推行的行政体制改革缺乏统一目标和部署,改革未纳入法治轨道,改革措施缺乏针对性,导致对解决现行行政体制弊端的意义不大。建立公众导向型行政体制是我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需要将改革纳入法治轨道,出台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法,明确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者、实施程序及改革内容。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60-64,共5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四川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涉及的组织法问题研究"(SC10A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