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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实践品格与法律教育的实践途径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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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既是法律实践品格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主体性教育理念的必然选择。"模拟—实验—实践"为主要环节的法律实践性教学模式,是对变革法学教育的时代性回应。这种模式要求优化"三阶段一体化"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拓展学校、社会、行业协同创新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建构"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理论研讨"的三位一体教学方法。其直接目标是强化法律人的"整体性思维",注重通过社区法律服务培育卓越法律人才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培养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
作者 蒋建湘
机构地区 中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现代大学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81-83,共3页 Modern University Education
基金 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卓越律师教育培养模式研究" 项目编号:湘教通[201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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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1

二级参考文献161

共引文献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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