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1982年宪法)颁行以来的30年,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卓越成就的30年,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30年。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还是国家和社会各方面法治化水平的提高,我国现行宪法都功不可没。然而,如果我们从现代政治某种程度上就是宪法政治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尚需努力推进。因为从宪法到宪政并不仅仅需要制度支撑,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社会基础,这是从宪法到宪政的关键。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29-32,共4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项目(08SFB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