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颁布于1993年而修改于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严格产品责任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1〕该规定在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得到沿袭,〔2〕此举至今仍然被认为标志着中国的产品责任法迎头赶上了最新的立法潮流,达到与美国和欧共体国家同样的水准,〔3〕而且,我国学术界的主流声音一致将严格责任原则视为生产者责任之当仁不让的归责原则。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37-41,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2010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产品缺陷与产品责任的类型化研究>之最终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HB10HFX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