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为使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策略更加合理化,有必要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风险及其控制进行探讨。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特性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企业债券的一种,但与一般企业债券不同之处是,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股票,也就是说,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和股票双重性质的金融工具,是发行公司以债券发行的、在规定期限内按既定的转换价格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凭证。它具有下述几个典型特征:(1)比普通企业债券的固定利息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