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治国方略顺利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型。从2008年起,最高人民法院把“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首次明确了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列出六大任务强调“司法为民”。法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当法治陷入一个停滞不前或比较紊乱的境地时,就需要实施有效的变革,以推进法治发展的步伐。
出处
《党政干部论坛》
2011年第12期43-4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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