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业协会作为会员制互惠团体组织,是应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需要而产生的第三种治理机制,但由于存在自治组织属性和弱治理特征,也可能出现治理失灵,即志愿失灵。大企业控制行业协会即是组织治理域内的失灵现象之一,文章对行业协会的大企业控制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比较分析,并利用广东浙江两地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验证,最后给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建议。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商会治理与民营企业发展研究"(70672059)
广东省人文社科育苗工程"社会资本与行业协会的发展及其治理研究"
东莞理工学院人文社科项目"社会资本与行业协会治理研究"(2010RQ06)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