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管县"作为我国地方行政体制的主要形式已实行近三十年,目前普遍存在着经济上市县争利、管治上削弱县级自主权、区域规划低层次雷同、政府运行成本愈来愈高等问题。运用综合评价方法可对广东省地级行政区划(市)的数量和选择进行优化。在简化行政层级、实现地方政府组织结构扁平化的行政区划改革中,广东省可设立10—15个左右的地级市,广州、深圳依次位居其中。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2期23-28,共6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2009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价地方政府绩效的体系研究>(编号:NCET-10-0374)
2009年度广东省文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广东省地方政府整体绩效评价实证研究>(编号09007)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绩效导向下的我国政府公共政策评估体系与机制研究>(编号:09BZZ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