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国宪章》无法像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土地租约或保险单一样,因为《联合国宪章》需要处理一些更加不确定、更加难以预料的情势。在某些情况下,《联合国宪章》条款的含义越宽泛越好,有时越模糊、越模棱两可越好。然而,依照古罗马法律格言"任何人均不得向他人转让超过自己所拥有的范围的权利"(nemo protest plus juris ad aliumtrasferre quamipse habet),一个国际组织制定的原则和规则,无论是基于条约还是基于实践,都只能是在与该组织的宗旨与原则不相冲突时才是合法和有效的,否则应排除其适用的效力。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2-17,共6页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基金
浙江理工大学科研启动基金资助(1006826-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