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劫持事件引起世界的关注,特首曾荫权直接致电菲国总统的行为更引起极大的争议。该行为本身虽不合乎香港基本法,但在很大程度上符合情理,因此有必要对基本法中关于香港对外事务权的设置作出评价。经比较发现,香港的对外事务权超过联邦制国家的州;中国内地地方政府的外事权与香港对外事务权不可同日而语;与港英时期相比,香港的对外事务权有增无减。但是香港对外事务权的设定和行使必须遵循维护中国国家主权的原则、保证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则、尊重他国交往意愿的原则。总体看来,中央和香港在人质事件的解决过程中相互配合,都遵守了香港基本法,维护了香港的对外事务权。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89-98,共10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