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实验室工作一直沿袭坐班制,缺乏具体的工作量考核标准,容易造成工作纪律的松懈。积极肯干的同志得不到奖励,工作被动应付的人受不到约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实验人员的积极性。为了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对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工作量考核是很必要的。 实验室可分为教学型、科研型和以综合测试工作为主的中心实验室等。尽管它们的工作各有侧重,但都是围绕教学和科研进行的。工作内容主要有:(1)实验教学,(2)科学研究,(3)设备维修和管理,(4)测试服务和实验人员培训,(5)实验室建设及其他工作等。有些工作是较易量化的,如实验教学、测试服务等;有些工作不易量化,如科学研究、设备维修等,只能依靠经验估算。因此,实验室工作考核只能根据工作性质来具体实施。通常实验人员实行八小时坐班制,每年42周,扣除政治学习及其他活动,按国家教委规定年工作量定额是1680小时。下面就实验室工作量的计算方法谈一些看法。
出处
《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CAS
1990年第1期49-50,共2页
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In Laboratory